【48812】皇冠金杯、都乐等11批次食物用纸包装容器不合格
时间: 2024-08-11 07:57:18 | 作者: 产品中心
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广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近来发布2019年度流通领域不合格食物布告,在检查的100批次食物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中,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触及的产品有隔热杯、圆盘、纸板盒等,皇冠金杯、都乐等品牌上榜。
据介绍,11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荧光性物质(波长254nm和365nm)、耐温功能、容量及容量误差。其间,5批次产品触及荧光性物质(波长254nm和365nm)不合格,包含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宏美纸塑包装厂出产的吐司托(淋膜纸盒)(HM-K082套装);标称佛山市南海金帆船纸塑食物包装厂出产的皇牌花底纸(8.5”圆形,2019-05);标称广州金洁沣纸业有限公司出产的笼底纸(Φ20cm,2019-07)等。
此外,5批次产品触及容量及容量误差,包含标称广州市都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出产的“都乐”纸杯(170ml DL-0521,2018-10-07);标称宁波杰展纸杯有限公司出产的S纹咖啡隔热杯(250ml,2019-03-08);标称深圳市兴鸿邦商贸有限公司出产的增厚型纸杯(200ml ZB6012,2019-05-11)等。还有1批次产品耐温功能不合格,标称广州市谷和商贸有限公司出产的“皇冠金杯”纸浆餐具6寸圆盘(Φ150mm 10枚,2019-05)。
据广东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荧光性物质是企业在出产食物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时为增加白度而增加的一种增加剂,过量的荧光性物质可能会迁移至食物中而影响食物的安全性。
新京报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出产企业运用的纸张质料色彩偏黄、质量相对较差,或部分企业运用废纸浆,为了改进纸张色彩,在产品中过量增加了荧光性物质,使其看起来较优质。